房产证没到手?这些风险让你钱房两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浙江李某借名买房后未及时过户,出名人擅自将房屋抵押,法院虽判决返还购房款,但李某最终失去了房屋所有权。这惨痛教训提醒我们:未过户的房屋始终不属于你。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现实中,未过户的房屋可能面临三大风险:卖方一房多卖、被债权人申请查封、因继承纠纷导致产权变更。成都双流法院就审理过一起案件,卖家将房屋卖给张某后,又以更高价格出售并过户给他人,最终张某只能获得违约金赔偿。
建议购房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过户时限及逾期违约金(如每日按房款0.1%计算),过户当天要先核税再付款,避免提前交全款。记住,只有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房子才真正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