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无房本,房子能买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回迁房无房本时,房屋买卖行为虽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但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建议购买。从物权效力层面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无房产证的回迁房因未完成物权登记,买方无法取得完整物权,即使签订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原回迁户,买方仅享有债权请求权。这种权利状态在房价上涨时极易引发纠纷,原房主可能以“合同无效或未办理过户”为由主张收回房屋,买方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过户。
从合同效力层面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虽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无房产证交易存在履行不能风险。例如,若回迁房因土地性质、规划审批等问题无法办理产权证,或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去世导致房屋被继承分割,买方可能面临合同目的落空的困境。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因买方无法证明房屋合法性或卖方配偶、继承人主张权利,往往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此外,无房产证回迁房还存在房屋质量隐患、物业纠纷、户籍迁入困难等现实问题。综合法律风险与现实障碍,购买无房本回迁房属于高风险行为,建议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