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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交付的房屋与宣传不符,能否解除合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实际交付的房屋与宣传不符,能不能解除合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相关标准和条件,且宣传内容被纳入合同条款,那么当实际交付房屋不符合宣传时,就属于开发商违约。若这种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比如宣传是海景房,实际却因建筑遮挡看不到海景,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即使宣传内容未写入合同,若开发商对房屋的户型、配套设施等重要方面的宣传具体明确,让购房者基于此产生信赖并决定购房,那么这些宣传也可能被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此时若实际交付不符,购房者同样可因开发商违约要求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房屋只是存在一些细微瑕疵,对购房者的使用和合同目的实现影响较小,如小区绿化面积比宣传略少,但不影响正常居住生活,一般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解除合同,而是会判定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如果开发商在宣传时已明确告知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合同中也有相关条款,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知晓并接受这种情况,那么在房屋与宣传不符时,解除合同的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总之,实际交付房屋与宣传不符时,购房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