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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诉讼性质:房产确权还是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房产证上有4个共有人,其中两位老人已经过世,现有4个子女(三男一女),此房的首付和之后的所有贷款都是由老人的这个女儿支付和还贷,她同时也是共有人之一,现在想先确认她的实际产权份额,再讨论所有子女继承的问题。

确权可以,就是可能很折腾,至于法院说不行也和他们的实践和个人观点有关系是三件事。

确权可以确认房产证上你的份额,显然你是想确认父母的份额属于你。所以法官不给你确权。

你的角度替父母出了钱这个房子就是你的,这不对,因为还可以看作是你借(送)钱给父母,产权以房产证为准。法官大概率是这个角度。

我们在法律上可不可以确权父母的产权到你名下,可以,两个条件,第一是证据,第二是这个地区的法院支持“借名买房”按照确权处理,要知道还有全国各地很多法院,就算支持“借名买房”也是按照买房处理,被借名人有义务在具备过户条件的时候给你过户。

如果是后者,也是先继承,继承人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给你过户的借名买房合同义务)。

按照你描述的案情,大概率是没有借名买房协议支持你的,所以就算法院愿意多一个程序在继承前审查你是否符合确权的条件,你也因为举证不能难以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