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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必知七大法律知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一、注意虚假广告

房地产虚假广告是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广告,欺骗购房者

防范措施:应到实地考察、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可以把广告宣传的内容以附件形式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二、注意按揭问题

按揭问题主要分两种:

1是某些开发商推出零按揭、一成按揭等卖房措施

二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售罄,盲目为那些并不具备还贷能力的购房户贷款提供“担保”

按规定按揭比例最高不得超过xx%(不同地方政策不一样),零按揭、一成按揭不过是开发商将合同上的房价提高,虚报给银行

防范措施:贪小便宜要不得

贷款所涉及的隐藏风险(合同金额的增高意味着要承担更高的房屋契税、维修基金、保险费等)都要仔细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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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合同签订的补充条款问题

购房合同是经政府部门审查过的格式合同,但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在购房合同上空白的地方签订补充条款

防范措施: 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特别是免除开发商义务,削减业主权利的条款,遇到空白处应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


四、注意房屋配套设施问题

很多房子都是预售的期房,房屋的规划和配套基本都是看开发商的设计图和规划图。但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到实际交房时,不少规划都变成了空的,配套设施要么没有,要么质量和数量大缩水

防范措施: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


五、购买期房时注意开发商证照问题

因所购买房屋是预售的期房,购房者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就应该尤其注意

防范措施: 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对预售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内容进行审查,防止开发商弄虚作假


六、注意所购房屋是否已经抵押

实践中许多购房者在买房后发现,所买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已经在银行进行了抵押,导致房产证办不下来

防范措施: 选择有口碑的开发商,并要求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向土地登记部门、房管部门查询土地或房屋是否已经设定抵押,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及时备案


七、交房时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防范措施:看清“三书一证一表”,只有证件齐全,楼房质量才是经过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这是开发商交房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