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诉你:你必须要了解的房屋产权法律小知识有哪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目前社会环境下,房屋已经成为了每个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产,从购买房屋到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代表一份完整的不动产已经归自己所有,但是在购买或者后续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有很多大家必须了解的法律小知识,从而能更好的维护自己和家庭的合法权益。今天就来和大家讨论下,生活中大家应该关心的房屋产权法律知识有哪些?
1、购买的商品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届满的,需要业主提交续期申请吗?
律师观点:不用,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无需房屋所有人专门提出申请。房屋产权继续归产权人所有,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费用,目前还没有明确,具体等后续相关政府部门确定。
2、日常生活中,发生民间借贷时,借款人只抵押不动产权证书,没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抵押行为是否有效?
律师观点: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借款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产生效力,出借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行为有很大的风险:比如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又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就无法通过抵押权实现债权。司法实践中,甚至有伪造不动产产权证书的情况,所以为了实现抵押权,一定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权登记,保障自身权益。
3、房屋开发商把购房户已签合同的在建商品房抵押了怎么办?
律师观点: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和购房户一般先签订认购协议,此协议有法律效力。但是认购协议属于私下签订的合同,未在房管局备案,所以开发商在此期间利用外部无法获取销售信息而对在建房屋设立抵押权,特别是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如果被法院查封,购房户就只能要求退款或提出执行异议。但通常都很难主张自己的诉求。所以购房业主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应当主动要去开发商签订经房管部门备案的销售合同,依据法律规定,自签订之日起购房户就取得房屋的处分权,能有效防止“法院查封”“一房二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