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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大多数年轻人的奋斗目标,对于一个刚毕业或者入职的年轻人而言,这个目标确实有点儿遥不可及。为了生活、工作或者学习等,大多数人需要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也有人可能用于创业等。然而,在租房时难免会遇见各种“坑”,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围绕房屋租赁合同专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共享。
在互联网时代,年轻人寻找房屋出租的信息基本来源于各种线上第三方平台或者社交App等,其中有不少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发布虚假的租赁信息实施诈骗、抢劫、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还有人在此过程中非法收集个人信息侵犯相关权利,在找房时务必要对相关房屋租赁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识别。
“激情犯罪”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动机之一,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并非提前预谋实施犯罪行为,而是一时兴起实施犯罪行为。所以,在看房时尤其年轻女性一定要“低调不奢华、着装不暴露、素颜不美颜、结伴不独行”,以防遭受侵害。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需要对房屋是否完成竣工验收、属于违章建筑、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事项进行调查,否则该房屋租赁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7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在实践中,许多租户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纠纷,但是想要起诉的时候都不清楚要起诉谁。所以,在合同中务必填写出租人的身份信息,建议明确列明其姓名(名称)、身份证号和住所(一定是有效的地址或者身份证上的居住地)。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22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
第124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需要根据市场状况和个人实际情况约定适当的租期。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707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705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编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1版)认为“押金条款应当解释为具有担保的性质”,因此,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你支付的押金所担保的范围,因为该约定事项会直接影响到你的押金能否到期足额退还的问题。
在大多数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集中在未按期支付租金的责任承担上,务必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发放时间时结合自己工资发放时间等约定,也可以约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时可以延期支付的约定,以防止发生违约行为。同时,也要注意审查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否合适,若不合适可以协商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6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义务。但是,因为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708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711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712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714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