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支付定金后发现房屋被抵押,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与小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支付定金8万元。签约后小王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发现房屋已抵押给银行且未告知。小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法院审理认定小李故意隐瞒抵押事实构成根本违约,判决支持小王诉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卖方负有披露房屋权利负担的法定义务,故意隐瞒抵押事实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买方有权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建议买方签约前务必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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