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买方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购买某开发商的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后90日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逾期1年仍未办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约金,开发商以“政策调整”为由抗辩。法院审理认定,政策调整不能免责,判决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刘颖新律师评议】

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逾期办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买方在合同中明确逾期办证的违约金标准,避免开发商拖延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