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签约后去世,继承人是否需协助办理过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与小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小王支付全款后,小李突发疾病去世,未完成过户。小李的继承人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协助过户,小王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合同合法有效,过户义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判决限期协助办理过户。
【刘颖新律师评议】
合同义务不因卖方去世而终止,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本案中小王已履行付款义务,有权要求继承人协助过户。建议买方签约后及时办理过户,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去世的,继承人应配合过户”。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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