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因买方姓名写错,导致过户失败,责任由谁承担?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与小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在填写合同时将小王的姓名写错一字。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因姓名不符拒绝办理。小王要求中介重新办理并承担误工损失,中介辩称责任在买方未核对合同。法院审理认定,中介负有合同填写的审核义务,判决中介赔偿小王误工损失3000元,并协助办理更正手续。
【刘颖新律师评议】
中介作为专业机构,负有核对合同信息的义务。本案中因中介填写错误导致过户失败,中介应承担主要责任。建议买卖双方签约后仔细核对合同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地址等关键内容,避免因笔误引发纠纷。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