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委托中介,中介未尽责能否拒付佣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委托中介购买二手房,约定佣金3万元,成交后支付。中介未核实房屋抵押情况,小王签约后发现房屋被抵押无法过户。小王拒付佣金,中介诉至法院。法院认定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判决小王无需支付全额佣金,仅支付部分必要费用。
【刘颖新律师评议】
中介机构应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赔偿损失。本案中介未核实抵押情况,未尽责,应承担相应责任。委托中介时应明确其义务,留存沟通记录,以便维权。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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