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甲醛超标,承租人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租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一、基本案情
郭某与王某于2023年7月1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某承租系争房屋,租期一年,月租金3400元,保证金3400元。合同签订后,王某支付了首月租金和保证金。王某在起租前发现房屋新装修可能存在甲醛问题,与郭某沟通换房或检测未果。2023年7月20日,王某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并于次日提交检测报告,显示甲醛、TVOC超标。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金和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郭某辩称合同正常履行,其后来自行检测结果合格,不存在违约,王某提前退租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反诉要求王某赔偿三个月租金损失10200元。法院查明王某在起租前即提出甲醛担忧并要求检测,未实际入住;7月检测报告显示甲醛、TVOC超标;郭某12月自行检测合格,但无法反映7月状况。最终,法院判决郭某返还王某租金3400元、保证金34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二、刘颖新律师评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质量不合格,仍可随时解除合同。本案中,王某在入住前发现甲醛超标风险并及时要求解决,在郭某未回应的情况下自行检测确认超标。甲醛超标属于危及健康的情形,王某依法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由于王某未实际入住且及时通知解除,郭某应返还已收租金和保证金。郭某在明知承租人提出解除后未及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空置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刘颖新律师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