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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被占引纠纷:房产买卖合同新挑战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概述:
杨先生购买一套房产,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陈某某将户口迁入并占用学位。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思明区法院依据“房住不炒”精神作出判决。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反映了房产交易中学位资源争夺的新问题。虽然合同未明确约定学位使用权,但学位作为房产的附加价值,对购房者具有重要影响。法院在审理时,应综合考虑合同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保护购房者的合理期待。同时,也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相关权益,避免后续纠纷。

适用法律:

· 《民法典》第五百条(诚实信用原则)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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