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虚假宣传,购房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基本案情】
赵女士被某新建楼盘的豪华宣传册和销售人员口中的“一线江景房”、“顶级学区资源”等卖点所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全款。然而,入住后赵女士发现,所谓的“一线江景”被高楼遮挡,且学区资源并未如宣传所述。赵女士感到受骗,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析】本案中,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严重侵害了赵女士的合法权益。赵女士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请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支付利息,同时赔偿因虚假宣传造成的损失。在维权过程中,赵女士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宣传册、销售人员的承诺录音等,以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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