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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与看房的房屋情况不一样,该如何维权

 

基本案情】

王女士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与卖家刘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 30 万元的首付款。在交房时,王女士发现房屋的实际状况与合同约定的严重不符,如墙面有多处裂缝、卫生间漏水等问题。王女士要求刘先生修复房屋或者降低房价,但刘先生不同意,双方陷入纠纷。

 

刘颖新律师评析】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
王女士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房屋这一重大消费行为中,有权获得与合同描述相符、质量合格的商品。刘先生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的房屋,损害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从诚信原则角度: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都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刘先生隐瞒房屋的真实状况或者在明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进行交易,违背了诚信原则。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交易的公平性,也容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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