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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纷争:“凶宅”阴影下的交易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基本案情:

买家小王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价格优惠的房子,与卖家小刘迅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和部分房款。在准备入住时,小王偶然从邻居口中得知这套房子曾发生过恶性凶杀案件,这一情况卖家小刘在交易过程中从未提及。小王认为自己受到欺骗,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而小刘认为合同已经签订,拒绝小王的要求。

 

刘颖新律师评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有如实告知房屋重大瑕疵或可能影响买方购买意愿的重要信息的义务。“凶宅”在一般观念中会对房屋的价值和居住人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应被视为重要信息。 在本案例中,小刘未告知小王房屋曾发生凶杀案件这一重要信息,构成了隐瞒重大事实。小王有权以受到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小刘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例如,在以往类似的案例中,如果能够证明卖方故意隐瞒“凶宅”等重大不利信息,法院通常会支持买方解除合同的诉求,并判决卖方返还购房款及可能产生的利息。 同时,如果中介在交易过程中明知房屋是“凶宅”而未告知买方,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房屋买卖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卖方应如实披露重要信息,保障买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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