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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贷款审批失败引发的难题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基本案情:

林先生与黄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林先生以 300 万元购买黄先生的房屋。合同约定,林先生需支付 90 万元首付款,剩余 210 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林先生按约支付了首付款,但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因个人信用问题贷款审批未通过。黄先生要求林先生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否则解除合同,林先生表示无力一次性支付。

 

刘颖新律师评析:

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贷款审批失败这一情况有无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若合同没有约定,一般来说,贷款审批失败并非买方故意为之,属于不可预见的情况。但买方仍有义务尽力解决资金问题以完成交易。 在本案例中,如果林先生无法在合理期限内筹集到剩余房款,黄先生有权解除合同。然而,解除合同后,林先生已支付的首付款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处理。 比如,如果黄先生在签订合同时未对林先生的贷款资格进行充分了解或存在误导,黄先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退还部分首付款。反之,如果林先生明知自己信用有问题仍签订合同,可能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总之,在房屋买卖中,对于可能出现的贷款审批风险,双方应在合同中提前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以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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