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房屋买卖之困:逾期交房的纠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基本案情:

李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购买一套期房,交房日期为合同签订后的两年。李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然而,交房期限已过,开发商仍未将房屋交付给李先生,且未给出明确的交房时间和合理的解释。李先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颖新律师评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在本案例中,开发商未能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构成了违约。 李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李先生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例如,在类似的案例中,如果开发商长期逾期交房,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居住需求和合同目的实现,购房者还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此外,李先生还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促使开发商尽快交房并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在房屋买卖中,开发商应严格遵守交房时间的约定,购房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