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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风云:违约背后的权益纷争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基本案情:

买方小王与卖方老张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 200 万元的价格购买老张的一套房产。小王支付了 50 万元的定金,并约定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过户和尾款支付。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该地区房价大幅上涨,老张反悔,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并表示愿意退还定金,解除合同。小王坚决要求老张继续履行合同。

 

刘颖新律师评析:

首先,老张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在本案例中,小王有权要求老张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他,或者要求老张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因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 例如,在类似的案例中,如果买方能够证明因卖方违约导致自己需要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类似房屋,法院通常会支持买方的损失赔偿请求。 总之,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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