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破产续建保护600余户购房人权益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基本案情】
柳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开发了位于柳山市巴城镇的某楼盘,规划建设房屋680套,其中630余套房屋已经对外销售,按照约定应于2020年8月至12月分批完成交付。2019年底,该公司因涉及仲裁案件,账户资金被冻结,无力支付工程款,工地施工断断续续。至2020年5月,仍有约30%左右工程尚未完工,工地基本停工。属地巴城镇政府发现该公司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完成交房,遂与法院会商处置方案。经过研判,通过破产程序处置,能够固定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确保资金能够优先用于保交楼。随即启动了府院联动保交楼机制,成立了由属地政府、住建、税务、资规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针对已经提起诉讼的购房业主,法院向其释明个案诉讼无法取得房屋也可能无法收回购房款。随后购房人申请该公司破产,法院举行听证,该公司亦认可破产处置是最佳路径。2020年8月底,法院裁定对该公司破产清算,遴选律师事务所加入工作组,并指定该公司工作组为破产管理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该公司因仲裁等案件被冻结的账户资金4700万元依法被释放出来,法院同时批准由破产管理人销售50套未售房屋和地下车位,收回破产前已经销售但购房人尚未付清的购房尾款,总计回笼资金1.5亿元用于续建。与此同时,因该项目施工单位也存在涉诉涉执案件,为保证项目续建资金安全,破产管理人解除了与“债务缠身”原施工单位的合同,确定新的建筑施工单位。2020年12月初,该楼盘项目正式取得了新的施工许可证,全面复工续建。2022年初,该楼盘经过一年多时间续建完工并陆续交房。2022年8月,680余户购房人产证办理完毕。2023年7月,该破产案件结案。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系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保交楼的案例,探索出了一条依法适用破产程序推进“保交楼”工作的典型路径。
一是府院联动合力保交楼。通过精准研判、比较利弊、专业论证,最终由政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由法院指定工作组担任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管理人主导下归集资金、厘清债务,组织续建实现“保交楼”目标。
二是充分发挥了企业破产法概括清偿债务的制度功能。该公司在全国各地涉及多起案件,账户内资金和房产被查封,无法利用账户内资金进行续建,施工单位在该情况下也不愿再垫资施工,工程只能停工。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相关查封措施均应当解除,该公司账户内资金得以释放,房产可以继续销售,回笼资金可以用于续建。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与新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该部分工程款可以确保得到支付,施工单位愿意施工。工程得以全面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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