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遇到售楼处“一房多卖”,该如何解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大伟购买一套房产,合同约定大伟于月底前交清房款480万元,售楼部于7月前办理网签,若未能办理需退还全部房款并按10%的价格支付违约金。7月,大伟多番催促,对方却不配合办理手续,大伟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发现该房屋早已办理网签。原来,售楼部在两年前就以375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这套房屋。大伟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违约金480万元,均遭对方拒绝。

 

【刘颖新律师评析】

大伟有权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售楼部签订的合同,售楼部应当返还大伟购房款48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480万元。

售楼部“一房多卖”,除了返还已付房款、利息外,买房者有权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