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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突现“大台阶”,购房者可要求解约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0年1月11日,王某、李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定合约购买商铺,并当日付清房款。交付前,王某、李某发现屋内出现高达一米、面积30多平方米的台阶,王某、李某随即向该房地产公司要求退款。后王某、李某起诉房地产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

二、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李某发现涉案房屋存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后,及时提出退房要求,虽房地产公司主张未改变设计规划,但其在签订合同时未向王某、李某履行提示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铺的大台阶高度、面积,已远远超出合理范围和购房者的正常预期。王某、李某的主张应当予以采纳。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