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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买卖房屋又反悔?法官:证据明确,协议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由于出国需要,李某着急售卖一套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二手房,其母亲石某与原告刘某是多年的好朋友,两姐妹之间达成了一个口头的房屋买卖协议,没有约定给付的时间。经过几年的时间刘某把房款全部打给了石某,可当刘某想要石某的儿子李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竟然不承认。

【法院审理】

法庭上,李某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母亲石某没有房屋的代理权,因此对于房屋买卖协议不认同。法官通过审查刘某提供的当时交涉的录音录像证据,发现此证据足以证明李某知悉当时其母亲石某卖房的事宜。因此,法院根据此证据,认定当时石某是具有代理权的,不支持李某上诉理由。

【评析】

如二手房买卖这种大额的财产交易的合同行为应当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建议对书面合同的条款细节通过专业的法律人士予以咨询或者认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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