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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房给子女,这3个“特殊约定”能避免未来纠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不少父母会在晚年将房产赠与子女,但简单的“无偿赠与”可能隐藏隐患。若想兼顾亲情与权益,这3个约定一定要写进赠与合同:

 

首先是“赡养义务绑定条款”。明确约定子女需承担定期探望、医疗照料等具体赡养义务,若未履行,父母有权撤销赠与。现实中曾有子女获赠房产后拒绝赡养,父母凭此条款成功追回房屋,这是对老年权益的重要保障。

 

其次是“禁止擅自处分约定”。要求子女在未征得父母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房屋出售、抵押或转租。部分子女可能因投资、负债等原因擅自处理房产,该约定能防止父母“无家可归”,尤其适合仍在房屋内居住的父母。

 

最后是“附加居住权约定”。通过合同明确父母在有生之年对房屋享有无偿居住权,且该权利可登记在房产证上,对抗第三方。即便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父母的居住权益也受法律保护,避免因家庭矛盾被要求搬离。

 

父母赠房的核心是“爱与保障”,合理的约定不是对子女的不信任,而是为家庭和谐筑起法律防线,建议签订前与子女充分沟通,必要时让其他家庭成员作为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