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后想反悔?这5种情况能撤销,其余不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赠出去的房还能要回来吗?”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答案是:部分情况可以,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非想反悔就能反悔。
第一种:未办理过户登记。这是最常见的可撤销情形,只要房屋还没过户到受赠人名下,无论是否签了合同,赠与人都有权随时撤销赠与,无需经过受赠人同意。
第二种: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赠与合同中附加了义务(如赡养、抚养),受赠人拒不履行,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比如子女获赠房产后拒绝赡养父母,父母即可主张撤销。
第三种: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包括殴打、辱骂、诽谤等违法行为,或造成赠与人重大财产损失,赠与人可在知道该情形起1年内申请撤销。
第四种:受赠人故意侵害赠与人生命健康。若受赠人实施故意杀害赠与人的行为(无论是否既遂),赠与人或其继承人可在知道该情形起6个月内申请撤销,且该情形下的撤销权不受“过户与否”影响。
第五种: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若赠与后赠与人突然面临重大疾病、失业等困境,导致生活难以维持,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已过户的除外)。
需要注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上述第四、五种情形外,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