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时未成年子女没份?法律明确:必须保留专属财产份额,父母无权剥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很多家庭分家时默认“成年人分财产,未成年人没份”,这其实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三百零四条,未成年子女作为家庭共同成员,若对家庭财产形成有贡献(如继承所得、接受赠与的财产),或无贡献但需依赖家庭财产生活,分家时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父母不得擅自处分或剥夺。
首先明确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范围:一是专属财产,如压岁钱、长辈赠与的房产/存款(明确赠与子女个人)、继承的财产等,这些财产独立于家庭共同财产,分家时需单独析出归子女所有;二是家庭共同财产中的应有份额,若子女虽未成年但参与家庭劳动(如农村家庭中协助耕种、养殖),或家庭财产增值与子女身份相关(如拆迁安置时按人口分配的权益),应按贡献或保障需求分配相应份额。
典型案例:王家拆迁获得三套房产,按人口分配时包含10岁儿子的安置指标,分家时父母将三套房产全部分给成年子女,未给儿子保留份额,儿子成年后可起诉要求确认自己的房产份额,法院会支持其诉求。另需注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仅享有保管权,不得用于自身消费或无偿赠与他人。
常见误区:认为“子女未成年,财产由父母说了算”“没赚钱就没资格分财产”。建议分家时:单独列明未成年子女的专属财产,在协议中明确其份额及保管人(通常为父母),涉及房产、大额存款的,可办理监护公证;若家庭财产无未成年子女贡献,也需保留满足其基本生活、教育的财产或资金,避免因分家影响子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