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多就能多分房?分家析产中房产分割的3个关键依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分家析产中房产分割并非简单按“人头”均分,法院会结合三大核心因素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这意味着若有转账记录、装修票据等证据证明部分成员出资更多,可主张适当多分,比如小朱对父母房产有额外出资,法院便支持其多分份额。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明确,共有人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产权登记情况会作为份额认定的重要参考,而实际使用需求也需考量——若某成员长期居住且无其他住房,法院可能优先判其居住权,再由其按份额对其他成员进行经济补偿。
需特别注意,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分割还需符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不能仅凭协议处分不属于家庭的宅基地权益。若涉及拆迁,补偿款需先区分房屋与宅基地补偿,前者按贡献分割,后者归全体宅基地使用权人共有。实务中,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方份额,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