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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了,老家拆迁还能分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户口迁出并不必然丧失老家财产的分割权,关键看是否为宅基地立基人口及财产性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立基人口作为原始使用权人,即便户口迁出,仍可能享有相应权益。

法院在处理宅基地拆迁案件时,将立基人口分为三类情形处理:若立基人口已去世,其应得的房屋重置价补偿款可作为遗产继承;若户口已迁出,仅能分得房屋价值对应的补偿利益;若户口未迁出,可参与全部补偿利益分配,包括安置房。这一规则与《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按贡献确定共有份额”的规定一致,房屋补偿侧重出资与建设贡献,宅基地补偿则关联原始使用权。

例如张某婚后户口迁出老家,但作为宅基地原始立基人,在房屋拆迁时仍分得20%的房屋重置补偿款。需特别注意,户口迁出后若未再对家庭财产有贡献,通常无法参与土地流转费等持续性收益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