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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没出资,分家时能分财产吗?3岁童获半份遗产的依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未成年人即便未实际出资,也可能依法享有家庭财产份额,这一权利在涉及继承的分家析产中尤为突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中山王某去世后,其遗产需偿还7万元债务,法院却判决为3岁儿子小王保留二分之一份额,剩余部分再用于偿债。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群体,其生存权优先于债务清偿权。在普通分家析产中,若房屋、土地等财产是家庭共同积累所得,未成年人作为家庭成员,即便未出资,也应保留其基本生活所需的财产份额。

实践中,农村家庭分家时若涉及宅基地房屋,需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的居住与使用权益;城市家庭分割房产时,若未成年人无其他住房,法院可能在份额分配上予以倾斜。需注意,未成年人的财产份额通常由监护人代管,但监护人不得擅自处分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