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协议写了“不赡养”就可以不管?分家协议藏不住的法定义务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不少家庭在分家协议中约定“某子女不分财产便无需赡养父母”,但这种约定本质上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义务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得通过协议免除或附加条件限制。

河南王分家时约定由老大赡养自己,多年后老大家中变故,王某要求其他子女履行义务,子女以协议为由拒绝,法院最终判决所有子女均需承担赡养责任。这是因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明确,赡养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老年人意愿,即便协议约定了赡养分工,当某子女无力履行时,其他子女仍需兜底。

分家协议可约定赡养方式(如轮流照顾、支付赡养费),但不能排除任何子女的法定责任。若协议中存在“免除赡养义务”条款,该部分自始无效,父母仍可随时主张权利。建议在协议中明确各子女的赡养责任比例与方式,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减少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