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分家析产案件中,法院如何确认房产的价值及归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看到这个题目,懂点行的人,马上就会说,房产的价值找评估机构来评估啊~认定房产的价值不就是靠评估嘛!

这个回答,只对了一半,而且,也只回答了我的一个问题。

仔细阅读题目可以发现,本文其实是有两个核心问题:

第一,在分家析产或者离婚案件中,法院对于当事人争议的房产的价值,如何来确认?

第二,在分家析产或者离婚案件中,法院对于当事人争议的房产的归属,如何来确认?好吧,这样文绉绉的表达,我自己也有点别扭和不适应,原谅我,让大家久等了。

其实,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跟“分房子”有关的诉讼案件(兄弟姐妹分割父母已故后的遗产中的房产、儿子老子关系不好要分割共有的房产、夫妻离婚时要分割共有的房产等等)中,要分割的房产值多少钱?以谁说的为准?房产产权应判给谁?在判决房产归属问题上要考察哪些因素?当然,拿房子的人要支付折价款来给其他人的。

这两个问题,是每一个“分房子”的诉讼案件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同意的举手!额~不对,同意的在右下角点个赞~

接下来从一个我们团队实际承办的继承案件(略有改编加润色)中来深入观察一下这两个问题的深意(下面的意境是和案件在法院的真实庭审经过一致的)。

案情简介:

一起继承案件中,原被告四人系兄弟姐妹。

原告是最小的弟弟小四,被告一是大哥,被告二是二姐,被告三是三哥。父亲在2017年1月份因病过世,母亲伤心过度也在2017年11月份过世。

父母生前一直与最小的儿子小四夫妇一起居住共同生活,父母留下一套房产位于静安区康定路(就是父母和小四夫妇一起居住多年的房产),产证上是父亲、母亲和小四三个人的名字。

父母走之前曾口头说过房子是留给小四的,但是并没有写下过任何的书面遗嘱。

父母故后,小四认为这套房子就是他的了,他想把这套又老又旧的房子卖掉,置换一套环境比较好的新房给自己的儿子结婚用。

但房产证上有已故去的父母的名字,想要卖房必须先去名,想要去名,必须先析产。

在小四把想法告诉其他兄弟姐妹后,其他兄弟姐妹认为,父母的份额肯定是要四个兄弟姐妹一起来继承分割的。且大家对房产的价值以及房产的归属谈不拢,最后,2018年3月份,小四把大哥、二姐、三哥起诉至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案件在2018年6月份第一次开庭,实际是庭前谈话。

第一个问题来了:这套房屋市场价多少钱?

看似很简单的问题,但是,回答起来,当事人各方却都各有“深意”。第一步,法官询问各方当事人对房屋市场价的意见。

法官:原告,你一直在这个房子里面住的,你先说,据你了解,目前这个房子市场价多少钱啊?原告(小四):大约700万吧,现在市场不好,有价无市,我前几日去周边的中介问了一下,中介说700万也不一定有人买。

法官:被告一,你说,据你了解,目前这个房子值多少钱啊?

被告一(大哥):2017年1月份,我父亲刚刚过世的时候,我就打听过,那时候小区里的邻居说已经卖到10万一平方了,面积是102平方,怎么着也有1000万了吧,怎么可能只有700万啊,不可能的。

法官:被告二、被告三,你们什么意见?

被告二(二姐):我不清楚,由法院认定。

被告三:(三哥):我和大哥,不对,我和被告一意见一致。

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句问答,我们就能看出来,这兄弟姐妹四人大家各自有各自的“小九九”。

先说原告,原告在极力的把房屋价格往低了说,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原告在想啊:我最终目的是要拿房子的,那么房屋的价格越低,我这个付出去的折价款就越少啊,如果房屋确认为700万,按照法定继承,我父母是2/3的份额那么就是700万*2/3=467万,那么我总共付给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467万*3/4=350万。那如果认定为房屋价格是1000万,我就要付出去1000万*2/3*3/4=500万。

所以,越低对我越有利。

被告一作为大哥,心想啊:我拿到房子的概率不大,毕竟这么多年是小四在里面实际居住,而且小四还有1/3的产权份额,我想拿房子概率太小了,所以,价格越高我拿到的房屋折价款就越多,所以,我要把价格往高了说。

被告二(二姐)呢,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儿,三个兄弟是娘家人,谁都不想得罪,干脆就做一个中立者。

被告三呢,这个时候肯定是和大哥拴在一起的,所以和大哥即被告一的立场一致。年近50岁的老法官听到这样的回答脸上露出了“果然不出所料”的微笑,这么多年他审的这样的案子还少吗?

法官幽幽的说:你们都想好了啊,不是价格高了就对你有利,也不是价格低了就对他有利,都客观一点,房子最后判给谁还不确定呢,也有可能最后这房子让你们四个人都上产证呢!

如果你们对房屋价值的差距这么大的话,我们法院就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了啊,评估费少说也要两三万,这个钱花出去就退不了了,你们考虑清楚了。

原被告四人沉默不语。

原告忽然问了一句:法官,如果要评估,这个评估费,谁来付啊?

法官:谁申请谁支付,但是这个只是垫付,最后是要根据你们最后获得的房产份额分摊的。

原告:我不申请,我起诉诉讼费都花了好几万了,这个评估费应该让被告他们垫付。

被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