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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肖某因不能忍受其子的骚扰与打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其子分家析产,分开生活。开庭当日因二人矛盾激化无法调解,法院决定择日进行现场勘察,当晚,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肖某与其子发生口角,其子将肖某殴打,致使肖某的七根肋骨骨折,肖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分家析产纠纷,分家析产是指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同时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家庭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和关爱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我们不仅要提供舒适的物质条件,更要创造愉快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