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单的法律效力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案例
【案情简介】
张氏家族在二十年前由族中长辈主持签订了一份《分家单》,对祖屋、田地、家具等财产进行了明确分割,所有家庭成员均签字捺印。现张某的堂兄反悔,认为当年分家不公,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张某则主张《分家单》有效,应按照协议履行。
【刘颖新律师评析】
《分家单》或分家协议,是家庭成员就家庭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民事合同。其法律效力关键在于:1. 签约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3. 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处分了他人财产或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本案中,若《分家单》由全体家庭成员自愿签订,内容明确,且不违反当时的法律政策,则应认定为有效,对全体签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堂兄以“不公”为由反悔,若无法证明存在法定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其诉求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分家协议对稳定财产关系、避免家庭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