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人头上多出的面积归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我老公家的老房子拆迁,分了好几套安置房,我户口也迁过来了,还一起还了扩面贷款,离婚的时候我到底有没有份?”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步伐加快,拆迁安置房已成为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高频争议类型。
动迁安置房能否分割、如何分割,关键要看取得权源的时间点和政策因素。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即拥有的个人财产,且安置完全基于该婚前房产的价值置换,未动用夫妻共同资金支付差价,则该安置房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是,大量拆迁安置是按“户口人数”进行补偿的,如果配偶的户籍迁入导致了额外安置面积的增加,那么这部分因配偶身份贡献而获得的面积对应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对方合理补偿。此外,如果安置过程中夫妻共同支付了扩面部分的房款或补交了差价,婚后共同支付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也应当在分割时给予另一方公平补偿。如果安置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法院通常不会直接裁决所有权归属,但可以参照拆迁安置协议先行确定权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