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产生的租金、增值,离婚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产生的租金收益、自然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否分割,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的自然增值(如市场行情上涨导致的房价升值):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房产的租金收益:若婚后一方仅单纯出租,未投入管理、劳务,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归个人所有;若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管理、维护、出租运营,则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