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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的归属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清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且房产仅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若父母仅支付部分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则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明确赠与一方除外),离婚时可对出资部分对应的增值予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