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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用售房款购买新房,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后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用售房款购买新房,新房的归属要看出资比例和登记情况。如果够证明新房的购房款全部来源于婚前个人房产的售房款,且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转化,仍属于个人财产。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购房款混同了夫妻共同财产(如售房款不足以支付全部房款,用夫妻共同存款补足),则属于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可考虑出资来源因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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