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婚前房产婚后装修,离婚能分装修增值吗?补偿这样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装修,离婚时装修及对应增值部分的归属的核心规则是:装修投入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对装修残值及对应增值给予另一方补偿,而非分割房产本身。

根据司法实践,补偿金额的核算需结合三大因素:一是装修的实际支出(凭装修合同、缴费发票确认);二是装修的使用年限及残值(扣除折旧);三是房屋整体增值比例(装修增值通常与房屋整体增值挂钩)。例如:婚前房产市价100万,婚后共同装修花费20万,离婚时房屋市价200万(增值100%),装修残值10万,另一方可获补偿=10+20万×100%)÷2=20万。实操建议:装修时保留完整的合同、付款凭证,明确资金来源;若担心后续纠纷,可在装修前签订协议,约定装修出资及日后补偿方式,避免口头约定无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