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离婚时如何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在中国,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普遍现象,但当子女婚姻破裂时,这笔出资的性质往往成为争议焦点。例如,张女士的父母在女儿婚后出资50万元用于购房,未明确约定是赠与还是借款,也未说明是赠与女儿个人还是夫妻双方。五年后,张女士与丈夫离婚,丈夫主张这5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而张女士认为这是父母对自己的单方赠与,丈夫无权分割。这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是: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离婚时如何认定其性质?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的规定,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性质认定需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若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如通过书面协议、转账备注等方式),则该出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其次,若未明确约定,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最后,若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需提供借条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否则法院通常不予支持。在张女士的案例中,因其父母未明确约定出资性质,法院最终认定这5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权分割。
然而,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例外。例如,若子女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如不足两年),或父母出资比例较高(如全额购房),法院可能综合考虑出资来源、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适当倾斜保护出资方子女的权益。此外,若父母出资后,子女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则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仍属于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为子女购房出资时,最好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出资性质,避免未来纠纷。
婚姻中的财产问题往往牵涉两代人的利益,父母出资购房既是关爱,也可能成为矛盾源头。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出资性质,既能保护父母权益,也能减少子女婚姻中的潜在冲突。如果您在类似问题上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刘颖新律师: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