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未分割房产的处理时效与方式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的夫妻共同房产,可在发现之日起3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北京蔡某案中,双方2018年协议离婚,2023年女方在查询征信时发现男方2017年曾全款购买一套商铺,因距离发现之日已超过3年,且女方无法证明时效中断,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女方曾在2021年通过微信向男方询问过该商铺情况(有聊天记录佐证)、男方2022年曾书面承诺“待商铺出租后与女方分割收益”(有承诺书原件)等,此时3年时效从中断情形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查询对方名下房产的具体方式有两种:1. 线下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名下房产”;2. 线上查询,部分城市开通了不动产登记线上查询平台(如“北京通”APP、“上海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后可查询本人及配偶(需输入配偶身份信息)名下房产。实践中,对方隐瞒房产的常见手段是“代持”,即以父母、朋友名义购房,此时需举证证明代持关系——如男方与代持人签订的《房产代持协议》、男方实际支付购房款的流水、男方实际占有使用房产的证据(如物业费、水电费缴纳记录)。起诉后,若对方仍拒绝配合,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房产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代持人的银行流水等核心证据。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分割义务,可申请法院查封房产,通过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或由获得房产的一方按判决金额支付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