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若双方有书面约定,无论登记情况如何,法院均优先按约定处理。比如协议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并补偿另一方,或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只要内容合法且系真实意愿,约定即具法律效力。
无约定时,分割以出资比例为核心,结合房产登记情况判定。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共同出资,需通过转账记录、还贷凭证等证明出资额,按比例分割;无法举证则视为等额共有,登记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对应折价款。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有出资证据按比例分,无证据则等额分割。此外,一方在装修、维护等方面的非资金贡献,可能成为调整比例的参考因素。
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酌情考量特殊情形。比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优先获得房产所有权以保障孩子生活稳定;一方因同居期间承担更多家庭责任,也可能在分割时得到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