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租金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一点明确无误。而对于该房产婚后出租所获得的租金,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性质上看,租金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范畴。虽然房产是婚前个人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进行出租这一行为,往往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管理、维护房产以保障其能够持续产生收益,例如对房屋的修缮、寻找租客等事务,可能都会耗费夫妻共同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租金收益产生的实际情况,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