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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所有财产都给儿子,女儿可以以此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父母把所有财产都给儿子,女儿可以以此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吗?答案是否定的。从伦理上说,父母把子女抚养长大,相应地子女成年后也要赡养父母。从法律上说,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伦理道德要求,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不会因父母的财产分配方式而改变。

因此,即使父母将全部财产都给予儿子,女儿仍需在经济上供养父母、在生活上照料父母、在精神上慰藉父母。如果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义务。父母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履行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女儿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如支付赡养费、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等。

不过,在实际处理赡养问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例如,考虑到父母将大部分财产给了儿子,从情理上儿子可以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