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婚姻状态与房产权属的关系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以A、B之间构成婚姻关系为设想前提,对不同婚姻状态、不同时间段购置房产所导致的房产归属结果不同,作出如下解析。
当房产为A的婚前购买房屋:
情况一:A婚前全款所置
1.当该房产添加了B的名字时,B可以主张分割;
2.当该房产未添加B的名字时,B无权主张分割,归A一人所有。
情况二:A婚前付首付、婚后付房贷
将房产和后续房贷都判决归属于A,A需给B一定经济补偿。
情况三:A、B共同出资购得房产
1.当该房产在A一人名下时,如果B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为A、B二人婚房的,按A、B二人的出资比例分割;
2.当该房产在A、B双方名下时,按A、B二人的出资比例分割。
当房产为父母出资所购:
情况一:为A、B双方,首付或者全款出资所购
1.当登记在A/B一方名下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2.当登记在A、B双方名下的:
(1)当A、B二人间有关于财产约定的,遵从约定;
(2)当A、B二人间没有关于财产约定的,A、B平均分割,并适当考虑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
情况二:为A方父母出资所购
1.登记在A名下的,该房产归A所有,B不参与分割;
2.登记在B名下的:
(1)A证据充足的情况下,A、B平均分割;
(2)A证据不充足的,法院审理思路通是视为A方父母对B的赠与。
房产为婚后所购:
不论房产登记于A、B谁名下,均按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分割。
情况二:为A一人出资的
1.房产未添加B名字的 :
(1)如果A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则平均分割,并适当考虑出资比例;
(2)如果A有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是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若A全款出资则该房产归属于A一人所有,B不参与分割;若A贷款购买尚未全款支付的,则A、B平均分割。
2.房产添加了B名字的,A、B平均分割房产。
情况三:A婚前付首付,B婚后参与房贷
1.将婚前首付剥离,将剩余部分分割;
2.按照A、B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3.将该房产视为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根据法律原则和实际情况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