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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他人购房出资,离婚时该出资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男方婚内用共同财产为其弟弟购房出资,未出具借条,离婚时女方要求返还。法院判决:出资行为未经女方同意,属于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男方应向女方返还一半出资款。
【刘颖新律师评议】
婚内擅自为他人出资购房,属于无权处分,配偶有权追回一半出资款项。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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