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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房,夫妻离婚时应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夫妻婚内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上市年限,离婚时要求分割。法院判决:确认房屋为共同财产,限售期内暂不办理过户,由一方使用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
【刘颖新律师评议】
政策性保障住房离婚分割,需遵守限售政策,优先采用折价补偿方式。
【相关法律】
1.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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