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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购房,登记仅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女方要求平分。法院判决:该房屋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依法认定为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权属认定;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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