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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基于与婚外异性不正当关系向其赠与财产的,配偶有权单独提起诉讼请求返还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李某某与冯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2016年3月,冯 某与孙某某相识,并自2016年4月开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6年6月 20日、21日,冯某将夫妻共同存款中的10万元转给孙某某,用于孙某某 购房。2016年9月19日,李某某将冯某、孙某某二人诉至法院,

 

刘颖新律师评议

夫妻双方互相负有忠实义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分权 。未经配偶同意,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赠与合 同无效;另一方主张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