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分割时,一方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另一方主张均分,如何裁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共有房产分割纠纷的裁决,首先需区分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性质差异。若房产登记为按份共有且明确出资比例,则按登记份额分割。例如某案中,甲乙按6:4比例出资购房并登记份额,离婚时法院直接按此比例分割房产。
其次,若为共同共有,一般家庭共有房屋和夫妻共有房屋没有特殊情况下都视为共同共有,则原则上均分,但可考量实际贡献差异。如某案中,夫妻婚后购房,男方支付首付但婚后共同还贷,女方承担全部家务及子女抚养,法院判决女方获55%份额以补偿其家务劳动价值。
最后,审查是否存在约定优先的情形,若共有人事先签订协议明确分割方式,则按协议执行,如婚内财产协议等。例如某案中,兄弟姐妹合资购房时约定“若出售则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后因拆迁补偿产生纠纷,法院依据协议判决出资多的继承人获得更多补偿款。